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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Notice

2021年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

2021-10-13

一、组织构成

文化与传媒学院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刘双舟(院长)

委员:何群(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司聃(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负责人)、戴细华(逻辑学、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专业负责人)、谭云明和黄可(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专业负责人)、戴俊骋(艺术专业负责人)、张冰(汉语言文字学负责人)、窦泊言(研究生管理人员)、许晓娟(纪委委员),谈艺轩、刘士奇、李映彤(研究生代表)。

、参评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9级、2020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仅限于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其他定向就业除外。

(二)申请条件

详见《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发〔2021〕100号)中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本办法可于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奖助工作”条目内下载查看。

奖励标准和名额

(一)奖励标准

详见校发〔2021〕100号文件“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

(二)名额

结合学校下发的总体名额学院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类别

学年

专业

人数

一等奖学金名额


二等奖学金名额

小计

硕士

2019

逻辑学

2

1


1

2

硕士

2020

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

1

0


1

1

硕士

2020

文艺学

1

0


1

1

硕士

2020

汉语言文字学

2

1


1

2

硕士

2020

中国现当代文学

2

1


1

2

硕士

2020

中国古代文学

7

2


4

6

硕士

2020

新闻传播学

3

1


2

3

硕士

2020

新闻与传播

10

3


4

7

硕士

2020

艺术

11

3


5

8

总计

39

12


20

32

、具体安排

(一)《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公示

时间:10月13日-10月15

公示方式学院网站

对本细则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反映至学院评审委员会。

办公地点:沙河校区学院13号楼229室,办公电话:61776082

(二)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如实填写申请表,于10月19日前提交至沙河校区13号楼229办公室窦泊言老师。

申请学业奖学金的所有成果取得时间须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成果不可作为评审材料。

(三)评审、审定及结果公示

1.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公示时间: 10月21日-10月27

公示方式学院网站

2.学校审定及公示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审定结果公示方式:校园门户、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

(四)申诉流程

对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申请书应包含申诉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申诉学生的签名),评审委员会应接到申述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学生予以书面回复。如申诉人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提请裁决申请书应包含提请裁决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提请裁决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提请裁决学生的签名,并另附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的申诉申请书复印件和评审委员会书面回复复印件),评审领导小组应在接到提请裁决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提请裁决学生予以书面回复。

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地点:沙河校区学院13号楼229室,办公电话61776082学校领导小组联系方式以学校公示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