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上级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变动,根据《关于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研字〔2024〕74号),在2024年9月26日发布的《文化与传媒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基础上,对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做如下补充安排:
一、组织构成
“文化与传媒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组成及成员不变。
主任委员:刘双舟(院长)
委员:戴俊骋(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宗娅琮(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庄卉洁(中国语言文学学科负责人)、陈端(新闻传播学专业负责人)、黄可(新闻与传播专业负责人)、彭英柯(文产专业负责人)、张冰(艺术专业负责人)、李涵秋(研究生管理人员)、张可欣(研究生代表)、张昊睿(研究生代表)。
二、参评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详见《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1〕99号)“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本办法可于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奖助工作”条目内下载查看。
三、奖励标准和名额调整
(一)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二)名额调整
学院拟定名额3人(新增拟定名额1人),候补名额1人。
2024年10月12日,评审委员会已根据《文化与传媒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以公开答辩的形式评审完毕。因上级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变动,当天要求工作进程暂停。但评审委员会已产生投票结果,拟获得拟定名额的2人视为有效。本次评审仅针对新增的1个拟定名额开展。
四、具体安排
(一)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如实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于11月5日12时前将纸质版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提交至沙河校区学院13号楼229办公室李涵秋老师,电子版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发邮件到0020230044@cufe.edu.cn,邮件主题为“新国家奖学金-学号-姓名”。
证明材料提供标准应参照《关于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中附件8(新)的相关要求。
(二)评审、审定及结果公示
1.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采取公开答辩的形式开展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评审结果公示时间:11月7日-11月13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学院办公室公告栏
2.学校审定及公示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审定结果公示方式:校园门户,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
(三)申诉流程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申请书应包含申诉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申诉学生的签名),评审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述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学生予以书面回复。如申诉人对学院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回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提请裁决申请书应包含提请裁决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提请裁决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提请裁决学生的签名,并另附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的申诉申请书复印件和评审委员会书面回复复印件),评审领导小组应在接到提请裁决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提请裁决学生予以书面回复。
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地点:沙河校区学院13号楼229室
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电话:010-61776085
学校领导小组联系方式以学校公示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