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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Notice

文化与传媒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

2024-09-26

一、组织构成

文化与传媒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刘双舟(院长)

委员:戴俊骋(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宗娅琮(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司聃(中国语言文学学科负责人)、陈端(新闻传播学专业负责人)、黄可(新闻与传播专业负责人)、彭英柯(文产专业负责人)、张冰(艺术专业负责人)、李涵秋(研究生管理人员)、张可欣(研究生代表)、张昊睿(研究生代表)。

二、参评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详见《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1〕99号)“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本办法可于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奖助工作”条目内下载查看。

三、奖励标准和名额

(一)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二)名额

1.硕士研究生

学院拟定名额2人,候补名额1人。

四、具体安排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公示

时间:9月26日-9月29日(2个工作日)

方式:学院网站、学院办公室公告栏

对本细则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

办公地点:沙河校区学院13号楼229办公室

办公电话:010-61776085

(二)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如实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于10月8日前将纸质版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提交至沙河校区学院13号楼229办公室李涵秋老师,电子版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发邮件到0020230044@cufe.edu.cn,邮件主题为“国家奖学金-学号-姓名”。

证明材料提供标准应参照《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中附件8的相关要求。

(三)评审、审定及结果公示

1.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采取公开答辩的形式开展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评审结果公示时间:10月14日-10月21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学院网站、学院办公室公告栏

2.学校审定及公示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审定结果公示方式:校园门户,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

(四)申诉流程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申请书应包含申诉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申诉学生的签名),评审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述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学生予以书面回复。如申诉人对学院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回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提请裁决申请书应包含提请裁决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提请裁决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提请裁决学生的签名,并另附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的申诉申请书复印件和评审委员会书面回复复印件),评审领导小组应在接到提请裁决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提请裁决学生予以书面回复。

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地点:沙河校区学院13号楼229室

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电话:010-61776085

学校领导小组联系方式以学校公示通知为准。

关于《文化与传媒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的修订

1、“一、组织构成”中:

新闻传播学专业负责人由谭云明更改为陈端;原划分书法专业负责人、视传专业负责人,现合并为艺术专业负责人;研究生代表更改为张可欣、张昊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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